輸變電設備狀態檢修試驗規程編制說明
一、編制背景
二、編制主要原則
三、與其他標準文件的關系
四、主要工作過程
五、標準的結構與內容
六、條文說明
一、編制背景
Q/GDW168《輸變電設備狀態檢修試驗規程》是國家電網公司開展狀態檢修工作以來的綱領性試驗標準。自發布以來,在規范和有效開展輸變電設備狀態檢修工作、確保電網安全運行和可靠供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公司狀態檢修工作在廣度和深度上得到拓展和深化,狀態檢修已覆蓋各個公司電壓等級的交直流輸變電設備。同時,加強帶電檢測技術的應用,先后印發了《電力設備帶電檢測技術規范》、《電力設備帶電檢測儀器配置原則》等技術標準,加大先進、成熟、實用的設備狀態檢測技術的推廣應用力度,指導設備狀態檢修工作的有效開展。
本次修訂是在電網快速發展和公司狀態檢修工作深入推進的新形勢下,為提高標準的適應性和有效性,根據公司2012年標準制修訂工作計劃,對本標準進行了修訂。
二、編制主要原則和思路
本次標準修訂工作的開展,主要依照以下原則:
a)對原標準的輸變電設備適用范圍和電壓等級進行了擴展,增加了干式變壓器、電抗器、消弧線圈和開關柜等設備,設備范圍覆蓋750kV及以下交直流輸變電設備,并補充了相應的試驗項目。
b)根據進行年來大力推廣帶電檢測,增加了鐵心接地電流檢測、高頻局部放電檢測、特高頻局部放電檢測、超聲波局部放電檢測、機械振動檢測、相對介質損耗因數檢測、相對電容量比值檢測、運行中持續電流檢測等帶電檢測項目,部分成熟的檢測項目作為例行試驗項目,其它作為診斷性試驗項目。
c)修改了基準周期調整原則,如修改了周期調整的時間范圍,增加了帶電檢測對于周期調整的影響,增加了同間隔設備的檢修原則等。
此外根據各運行單位的反饋和專家意見,增刪或完善了原標準中的部分試驗項目。
三、與其他標準文件的關系
在原標準基礎上增加了GB/T7595、GB/T1094.6、GB1094.11、GB/T12022、GB/T24624、DL/T263、DL/T432、DL/T626、DL/T1093、DL/T1096、Q/GDW534等引用標準。
四、主要工作過程
本標準的修訂工作,由公司運維檢修部(生產技術部)組織,中國電科院牽頭,福建、浙江、北京、河北、寧夏、湖南、重慶、河南、陜西、遼寧、安徽、天津等公司共同參與完成。
年初,本標準列入公司2012年度標準修訂計劃,并作為運檢部變電處2012年重點工作。
3月13日,公司生產技術部下發“關于征求《輸變電設備狀態檢修試驗規程》修訂工作意見的通知”(生變電函〔2012〕49號),向公司系統各單位征求標準的修訂意見和建議。共收到23家省公司、華北分部、國網運行分公司、新源公司等27家單位的反饋意見345條。中國電科院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組織開展本標準的修訂工作。
5月31日~6月1日,公司生產技術部下發<關于召開輸變電設備試驗規程等標準研討會的通知>(生變電函〔2012〕100號),在北京泰山飯店召開標準研討會,來自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四川、寧夏等省公司的專家參加了會議,中國電科院匯報了本標準的意見征求情況,就帶電檢測技術應用、試驗周期修改等主要修訂內容做了介紹。與會專家對各單位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認真研討。中國電科院進一步組織修改標準,形成修訂初稿。
10月11日~12日,公司運維檢修部下發<關于召開輸變電設備狀態檢修相關標準審查會的通知>(運檢技術〔2012〕282號),在北京深圳大廈召開審查會,組織系統內有關專家對修訂初稿進行審查。來自北京、河北、浙江、安徽、福建、湖南、河南、重慶、遼寧、寧夏等省公司的專家參加了會議。與會專家聽取了中國電科院標準修訂情況的匯報,對標準的條款內容、規范要求等方面展開充分的討論,明確將35kV及以下輸變電設備和常用的帶電檢測項目納入本標準范圍,以及提出其他進一步的修改意見和建議。中國電科院進一步組織修改了標準,形成送審稿。
12月26~27日,公司運維檢修部下發<關于召開《輸變電設備狀態檢修試驗規程》技術規范標準審查會的通知>(運檢技術〔2012〕388號),在北京碧水大廈召開審查會,對標準送審稿進行審查。來自公司華東分部,北京、河北、浙江、福建、湖南、河南、重慶、遼寧、寧夏等省公司,以及西安交通大學、華北電力大學等高校的專家參加了會議。與會專家聽取了中國電科院標準修訂情況的匯報,對標準的條款內容進行逐條討論,提出了進一步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形成標準審查意見。中國電科院根據會上審查意見,進一步組織修改了標準,形成報批稿。
五、標準的結構與內容
本次修訂維持原標準章節結構基本不變,主要是增加了“5.3干式變壓器、電抗器和消弧線圈”和“5.12開關柜”兩個章節,刪除了原標準中“4.5解體性檢修的適用原則”、“附錄B(規范性附錄)變壓器線間電阻到相繞組電阻的換算方法”。
本技術規范的標準結構和內容如下:
b)前言
c)規范內容共設8章: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總則、交流設備、直流設備、絕緣油試驗、SF6氣體濕度和成分檢測。
d)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給出了狀態量顯著性差異分析法。
其中,第5章和第6章是本標準的主體部分。
第5章共21條,分別對油浸式電力變壓器和電抗器、SF6氣體絕緣電力變壓器、干式變壓器、電抗器和消弧線圈、電流互感器、電磁式電壓互感器、電容式電壓互感器、高壓套管、SF6斷路器、氣體絕緣金屬封閉開關設備(GIS)、少油斷路器、真空斷路器、高壓開關柜、隔離開關和接地開關、耦合電容器、高壓并聯電容器和集合式電容器、金屬氧化物避雷器、電力電纜、接地裝置、串聯補償裝置、變電站設備外絕緣及絕緣子、輸電線路等交流輸變電設備的巡檢項目、例行試驗項目以及診斷性試驗項目的內容、標準要求、基準周期等進行了規范和說明。
第6章共22條,分別對換流變壓器、平波電抗器、油浸式電力變壓器和電抗器、SF6氣體絕緣電力變壓器、電流互感器、電磁式電壓互感器、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直流電流互感器(零磁通型)、光電式電流互感器、直流分壓器、高壓套管、SF6斷路器、氣體絕緣金屬封閉開關設備、直流斷路器、隔離開關和接地開關、耦合電容器、交直流濾波器及并聯電容器組、中性線母線電容器、金屬氧化物避雷器、電力電纜、直流接地極及線路、接地裝置、晶閘管換流閥等直流輸變電設備的巡檢項目、例行試驗項目以及診斷性試驗項目的內容、標準要求、基準周期等進行了規范和說明,部分重疊的內容引用了交流輸變電設備相關章節。
六、條文說明
6.1條目“1范圍”,原標準中只規定66~750kV的交直流輸變電設備,本次修改將35kV及以下的輸變電設備也納入本標準范圍,涵蓋750kV及以下交直流輸變電設備,但不包括配網設備。
6.2條目“3定義和符號”,本次修訂補充和完善了在線監測、家族缺陷的定義。
6.3條目“4.1設備巡檢”,本次修訂強調了巡檢為設備專業巡檢,補充了“明顯震感的地震”時加強巡檢的環境條件。
6.4條目“4.2.2試驗說明”,本次修訂降低220kV新設備投運后首次例行試驗的時間要求為1~
2年;增加了帶電檢測對于停電試驗的補充關系,提出帶電檢測和在線監測在一定條件下替代或延
長停電試驗的要求;增加了500kV及以上電氣設備不拆引線試驗的說明;增加了電氣設備簡化二次回路交流耐壓的說明。
6.5條目“4.4.1周期調整”,本次修訂對各種調整策略進行了細化:開展帶電檢測的一般設備,試驗周期范圍為1年到2倍基準周期之間,但未開展帶電檢測的不超過1.4倍基準周期,老舊設備
不超過1倍基準周期;增加了同間隔設備的檢修原則。
6.6為規范35kV及以下輸變電設備試驗基準周期,本次修訂在表1、表4等設備的巡檢試驗項目表基準周期中,根據設備實際情況增加了“35kV及以下:1年”,在表2、表5等設備的例行試驗項目中的基準周期中,也根據設備實際情況增加了“35kV及以下:1年”。
6.7條目“5.1.1.4繞組電阻”,修改了繞組電阻的標準要求,并在表2將其基準周期修改為“220kV及以上:3年”。
6.8條目“5.1.1.5鐵心接地電流測量(帶電)”,為原標準中的診斷性試驗,本次修訂將其調整為例行試驗項目。
6.9條目“5.1.1.6繞組絕緣電阻”,本次修訂明確了在檢測大容量變壓器時的兆歐表要求。
6.10表3、表6,本次修訂增加了高頻局部放電檢測、超聲波局部放電檢測、特高頻局部放電檢測、機械振動檢測等帶電檢測項目。
6.11條目“5.1.2.2短路阻抗測量”,本次修訂參考DL/T1093試驗方法,并以此修改了標準要求。
6.12條目“5.1.2.12外施耐壓試驗”,試驗方法:“分級絕緣變壓器,僅對中性點和低壓繞組進行;全絕緣變壓器,對各繞組分別進行”。
6.13表5“SF6氣體絕緣電力變壓器例行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鐵心接地電流測量等帶電檢測項目。
6.14條目“5.3干式變壓器、電抗器和消弧線圈”為新增設備項,對干式變壓器、電抗器和消弧線圈的巡檢項目、例行試驗項目以及診斷性試驗項目的內容、標準要求、基準周期等進行了規范和說明。
6.15表11“電流互感器例行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相對介質損耗因數、相對電容量比值等帶電檢測項目。
6.16表11“電流互感器例行試驗項目”,修改了絕緣電阻的標準要求。
6.17表12、表15、表24、表27、表85,本次修訂修改了SF6氣體密封性檢測的標準要求為不大于0.5%。
6.18表12“電流互感器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高頻法局部放電檢測、SF6氣體純度分析等帶電檢測項目。
6.19表14“電磁式電壓互感器例行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SF6氣體濕度檢測等帶電檢測項目。
6.20表15“電磁式電壓互感器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高頻局部放電檢測等帶電檢測項目。
6.21表18“電容式電壓互感器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相對介質損耗因數、相對電容量比值等帶電檢測項目。
6.22表20“高壓套管例行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相對介質損耗因數、相對電容量比值等帶電檢測項目。
6.23條目“5.7.1.4電容量和介質損耗因數”,本次修訂修改了標準要求。
6.24表21“高壓套管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高頻局部放電檢測等帶電檢測項目。此外,參考GB/T24624,更新了“油中溶解氣體分析”氫氣和甲烷的標準要求。
6.25表24“SF6斷路器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超聲波局部放電檢測等帶電檢測項目。
6.26表26“GIS例行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特高頻局部放電檢測、超聲波局部放電檢測等帶電檢測項目。
6.27條目“5.9.1.3主回路電阻測量”,在原標準為例行試驗項目,本次修訂調整為診斷性試驗項目。
6.28條目“5.12高壓開關柜”為新增設備項,對高壓開關柜的巡檢項目、例行試驗項目以及診斷性試驗項目的內容、標準要求、基準周期等進行了規范和說明。
6.29表41“耦合電容器的例行試驗”,本次修訂增加了相對介質損耗因數、相對電容量比值等帶電檢測項目。
6.30表42“耦合電容器的診斷性試驗”,本次修訂增加了高頻局部放電檢測等帶電檢測項目。
6.31條目“5.16.1.3運行中持續電流檢測”,本次修訂修改了標準要求。
6.32表47“金屬氧化物避雷器診斷性試驗”,本次修訂增加了高頻局部放電檢測等帶電檢測項目。
6.33“5.17.1.3外護層接地電流”,在原標準為巡檢項目,本次修訂調整為例行試驗項目,并修改了標準要求。
6.34條目“5.17.2.3電纜主絕緣交流耐壓試驗”項目,在原標準為例行試驗項目,本次修訂調整為診斷性試驗項目。
6.35表51“橡塑絕緣電纜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高頻局部放電檢測、特高頻局部放電檢測、超聲波局部放電檢測等帶電檢測項目。
6.36條目“5.19.2串聯補償裝置診斷性試驗”,增加不平衡電流測量項目。
6.37表61“變電站外絕緣及絕緣子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機械彎曲破壞負荷試驗、孔隙性試驗等項目。
6.38條目“5.21.2.2導線接點溫度測量”,在原標準為例行試驗項目,本次修訂調整為診斷性試驗項目。
6.39條目“5.21.2.7直流1mA電壓(U1mA)及在0.75U1mA下漏電流測量”,即為原標準中“線路避雷器本體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將其進行明確。
6.40表69“換流變壓器例行檢查和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鐵心接地電流等帶電檢測項目,調整壓力釋放閥檢查為診斷性試驗項目。
6.41表70“換流變壓器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超聲波局部放電檢測、紫外成像檢測等帶電檢測項目。
6.42條目“6.1.2.2感應耐壓和局部放電量測量”,修改了試驗方法。
6.43表73“油浸式平波電抗器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紫外成像檢測等試驗項目。
6.44表76“直流電流互感器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高頻局部放電檢測等試驗項目。
6.45表84“直流斷路器例行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例行檢查和測試等試驗項目。
6.46表85“直流斷路器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刪除了操動機構檢查與測試等項目。
6.47表90“金屬氧化物避雷器例行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增加了高頻局部放電檢測等試驗項目。
6.48表101“絕緣油診斷性試驗項目”,本次修訂參考DL/T1096修改了顆粒數的標準要求,增加了銅金屬含量測量等試驗項目。
6.49表103“SF6氣體成分分析”,本次修訂補充了運行條件下的SF6氣體純度標準要求,以及SO2、H2S等雜質組分的要求。
本文標簽:輸變電設備狀態檢修試驗規程QGDW 1168-2013直流分壓器檢修試驗要求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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